四川彭山縣近期下發文件,嚴肅提出“去官氣”的要求。按照文件精神的表述,體現為“十不准”,不准讓人代寫材料,不准手指著群眾講話,不准對反映問題的群眾說“別找我”,不准讓他人開關車門,不准在小區亂停車,不准在公眾場所叼煙剔牙……
  多謝彭山縣這麼周全的整理,以前不知道什麼是“官氣”,還以為是“當官生氣了”或“官人品質、氣派非凡”的簡稱,經過“十不准”細緻的描摹,“官氣”形象十足,壞官員躍然紙上。我們對官場習氣一知半解,經文件這麼一點撥,通透了,仿佛悟到了什麼。
  這也不准那也不准,如果大小官員為此抱屈,恐怕不是正確的態度。要知道,原來出文件的時候,列舉的官氣“癥狀”有幾十條,但經過去偽存真式的篩選,只留下最具代表性的十條。從幾十不准縮小為十不准,已經算是輕饒了,應該謝謝組織治病救人的出發點。
  既然有了“十不准”,負責文件出台的人還是希望看到效果。可一個多月下來,沒有群眾舉報,群眾當治療“官氣”為空氣。還是督察組厲害,竟然發現了一例,正在調查,準備公佈中。官員祛除“官氣”,群眾卻不上心,這究竟是為什麼?難道是因為官民沒能打成一片?
  非也。你看呵,不准代寫材料,可“門難進”,群眾近不了身;不准手指群眾說話,但如果能把問題解決了,有人跪謝都來不及呢,挨戳手指簡直太好了;不准對反映問題的說“別找我”,可群眾較真去反映時,又感嘆要是不管該有多好。
  至於亂停車,叼煙剔牙這些,一般會是樓堂館所才有的標配動作,那些地方群眾進不去,所以也見不著。再說了,指出來的風險還是蠻大的。監督亂停車的,不挨揍已經是燒高香了,萬一數落叼煙剔牙的,被牙簽戳破臉怎麼辦?說來說去,“十不准”是監督起來“十分不准”的意思。
  老實說,我們也希望當官的行為正派,有是非觀,像個人樣。要是黨員幹部都能“執政為民”,不拘小節都算萬幸。“官氣”只在“生當官的氣”時才會成為問題,而且還是淺表的。與其要官員“十不准”,不如讓民眾“十個準”,比如准許告告官,批批官之類。
  治療“官氣”,就得給民氣停止下藥。如果民眾只能負責生悶氣,民氣必定不張。像彭州這樣,在群眾冷落時,也沒有放棄治療,還行吧。胡思亂想中得講究“用藥安全”,萬一“治愈”了官氣,官員跟群眾一樣了,群眾隊伍會不會變得不純潔呢?假裝擔憂中。
  好就好在,我知道,這都是瞎操心。□辛亥  (原標題:[街談]“去官氣”,還是得先伸張民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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