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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莊慶鴻 實習生 杜江茜 高培蕾 郭美宏《中國青年報》(2014年11月05日03版)
  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10月28日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簡稱《決定》)強調了“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法律制度”。
  目前,我國的反腐法制化走到哪一步了?中國青年報記者統計了今年4月1日-10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公佈的公職人員涉職務犯罪案件司法程序進展信息(最高檢於今年4月開始大力推進相關信息公開工作——記者註)。這些數字,是檢驗“依法反腐”成色的重要指標之一。
  98%以上進入司法程序的官員“涉嫌受賄犯罪”
  據最高檢官網通報,今年4月以來到四中全會決定發佈當天,各地檢察機關通報的、已進入司法程序、有姓名可查的落馬幹部共203人。(各地檢察機關不定期通報的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的人數總和遠大於此數字,因無姓名、職務等具體信息,故無法計入大數據統計——記者註)
  在這203人中,最多的是廳級官員,占總數的67.98%。其中正廳級幹部53人,副廳級幹部85人。
  比如在四川“官場地震”中落馬的,有四川省教育廳原副廳長、巡視員何紹勇,四川省遂寧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何華章。
  這兩名正廳級幹部,先後在10月11日、14日被檢察院公佈“決定予以逮捕”。何紹勇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何華章涉嫌受賄犯罪。
  在已被公佈的局級官員中:正局級2人,副局級3人。此外,正處級5人,“正處級,享受副廳級待遇”的1人。另有54人未被提及級別信息。
  這些數字,打破了“反腐只是一陣風”的猜測。
  目前為止,這203名官員的案件都到哪一步了?
  中國青年報記者統計,153人處於被採取強制措施、立案偵查階段,13人已被批准逮捕,35人已進入起訴程序,2人已開庭審理。
  中國青年報記者統計顯示,進入司法程序的203人中,高達98.02%被檢察機關提到了“涉嫌受賄犯罪”。此外,5人被檢察機關指出“涉嫌挪用公款”,1人涉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對受賄,“依法反腐”呼喚更嚴格的法律界定。
  四中全會沒有忽視這一點,《決定》中說:“把賄賂犯罪對象由財物擴大為財物和其他財產性利益。”
  依法反腐“重災區”:地方黨委政府、國企、政協
  剛剛公佈的《決定》強調了“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其中,“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被作為“強化制約的重點”。
  具體而言,《決定》圈定的對象是“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
  中國青年報記者的統計,也證實了上述部門是“依法反腐”中暴露的“重災區”。
  在203名落馬官員中,“來源”的前三名依次是:黨委政府系統、國企系統、政協系統。人數依次是53人、22人、20人。
  在黨委政府系統的53名落馬官員中,4人已被提起公訴,其中3名是正廳級幹部,均涉嫌受賄犯罪。比如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倪發科,10月27日被公訴。
  國企系統中進入司法程序的幹部,最知名的也許是王永春。
  他的身份是中石油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他在7月14日被公佈,已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此外,進入司法程序的落馬官員里,原任職教育系統的有18人,原任職司法系統的有14人,原任職人大系統的有13人。
  “完善糾錯問責機制”,是《決定》對這些腐敗“重災區”開出的藥方之一。
  其中提到的問責方式和程序極為具體:“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罷免等。”
  此外,《決定》也要求加強內部制約機制:“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
  河南、廣東、山西官員進入司法程序最多
  在中央巡視組的“反腐車輪戰”中,落馬官員為數不少。在老百姓拍手稱快的背後,是諸多紀檢、司法幹部的艱辛調查。因為每一個“依法反腐”的案件,幾乎都意味著如山的案卷證據。
  中國青年報記者統計顯示,落馬官員進入司法程序最多的前三個省份依次是:河南省16人、廣東省13人、山西省11人。
  與河南省併列的是一個特殊的領域:中央部委,共16名官員,批捕、立案單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
  這16人移送司法機關的進展均廣受矚目。如公安部黨委原副書記、原副部長李東生,公安部警衛局首長警衛處原正師職參謀談紅,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原副主任餘剛。
  這16人中,關註度極高的是一組來自能源系統的“腐敗窩案” 。
  比如,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於6月23日被最高檢提起公訴;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黨委原副書記蔣潔敏,於7月14日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這兩名石油系統出身的高官以下,還有4人在今年5月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他們是: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核電司司長郝衛平、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
  接下來,他們將面臨依法反腐的審判。
  《決定》也給民心的期待打了一針“強心劑”:“堅決破除各種潛規則,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堅決反對和剋服特權思想、衙門作風、霸道作風,堅決反對和懲治粗暴執法、野蠻執法行為。對司法領域的腐敗零容忍,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原標題:四中全會助力反腐法制化提高“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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